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赤峰税务局纳税信用助企“诚”风破浪
2020-11-03 16:58:33来源:潇湘晨报
今年疫情发生以来,赤峰市税务局通过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机制,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,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,持续为企业发展赋能加力。今年,全市信用等级评定A级纳税人共有3417户,占参评户比率达到6.2%,较去年提升了3.8个百分点。截至9月末,1287户A、B级纳税人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累计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6.29亿元。
一是广泛宣传,营造诚信纳税“好氛围”。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,充分发挥i税服务平台的作用,对纳税人采取“不接触、不见面”宣传辅导。通过办税服务厅、税务网站、广播、税企微信群、税企QQ群等线上线下渠道,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、范围、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,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,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,积极推动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,为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。
二是及时跟进,实现信用修复“无遗漏”。统筹安排辅导培训,分类处理纳税信用修复事项。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时间节点,对信用评价结果变动情况及时通知、提醒,引导纳税人纠正纳税失信行为,办理依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事项,深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。今年,全市共有3068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修复,其中2776户由B级调整到A级,292户由C级和D级调整到B级。
三是优化服务,促进信用管税“更有感”。通过电子税务局、i税服务平台、办税服务厅等渠道,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指标扣分项目的查询服务。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,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依法依规做好纳税信用补评、复评。推进信用档案建设,加强税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、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,定期开展信用建设培训。
四是规范调整,确保评价环节“零差错”。严格执行纳税信用评价程序和标准,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,规范基础数据采集、信用评价、信用确定环节,特别是重点把控最终确认环节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有序地评价纳税人信用等级。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,免于行政处罚,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。